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征收
1.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: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征收
2.事项类别:公共服务
3.设定依据: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》(国发〔1998〕44号)第6条
4.办理条件:无
5.办理流程:由市财政局拨款或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所在单位汇款。
6.申报材料:无
7.办理时限:
法定时限:无
承诺时限:无
8.办件类型:承诺件
9.收费依据及标准:
收费依据:无
收费标准:无
10.年检需求:不需要
11.审批决定证件:无
12.注意事项:无
13.联系方式:
业务咨询电话:0595-22116806(窗口)
投诉电话:0595-22104966(中心)
医保分中心网址/表格下载:www.qzyb.com
医保分中心地址: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地税大楼
14.诉求渠道:
对服务不满的,可以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